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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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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2 13:56:44 人气:5 评论:0

   匈牙利警察部门(打击腐败和经济犯罪司)负责主管当局之间的合作渠道。警察部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欧洲警察署和欧盟委员会反欺诈办公室开展合作。关于犯罪相关事项的国际合作的双边协定主要涵盖与腐败有关的执法合作。欧洲联盟的刑事事项合作规则被纳入 2012 年《第一百八十号法》 。匈牙利在若干国家设立了关于国际犯罪合作的联络官,也涵盖反腐败问题,同时接纳了外国联络官。匈牙利警察部门的国际合作中心司向主要涉及资产追踪和公共采购欺诈的刑事案件提供协助。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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