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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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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2 12:38:07 人气:5 评论:0

   保加利亚报告了司法部在便利和协调执法合作方面发挥的主要作用。保加利亚所利用的既有执法合作渠道包括:欧洲司法联络网、欧洲司法组织、欧洲警察组织和国际刑警组织。在本国检察办公室与外国同等机构之间创设了直接的沟通渠道,目的是便利可靠快捷地交换信息。

   在 2003-2010 年期间,保加利亚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罗马尼亚(具体侧重于预防和打击腐败)、俄罗斯联邦、波兰和奥地利签署了警方合作领域的双边协议。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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