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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2 12:22:26 人气:4 评论:0

   阿塞拜疆已采取一些措施,在其主管机构与其他缔约国主管机构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内务部和检察长办公室已与其同行签署了几项双边协议,阿塞拜疆已经开始通过世界海关组织和埃格蒙特集团开展合作。内务部已在其他国家任命了联络官。 《公约》可以作为执法互助合作的基础。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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