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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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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1 13:07:12 人气:3 评论:0

   挪威执法机关通过多种机制和网络开展合作,其中包括刑警组织、欧洲警察组织和埃格蒙特集团。国家经济和环境犯罪调查起诉局主要负责与外国对应机构在国际一级开展合作,包括就与资产追回有关的事项进行合作。

   挪威警方根据北欧警察合作安排与其他北欧国家进行人员交流。《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警察与警察之间的合作。挪威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作就《公约》确立的犯罪开展执法合作的依据。

   挪威在国际一级拥有范围广泛的联系和分析工具。除获得如刑警组织的 I24/7 数据库和埃格蒙特系统之类的隐蔽渠道外,还采用标准的联系渠道。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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