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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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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1 12:52:31 人气:6 评论:0

   菲律宾法的执行机构大部分在反洗钱和国际刑警组织活动方面,及通过关于直接执行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协定进行合作。

   作为金融情报中心埃格蒙特集团的成员,反洗钱理事会可为情报之目的自发或应请求向埃格蒙特集团的其他成员提供资料。菲律宾就腐败和赃物相关案件接收和发出了相关请求。反洗钱理事会还可通过其签订的谅解备忘录,自发与其他金融情报机构交换资料。反洗钱理事会和外国金融情报机构签订了 36 项谅解备忘录。反洗钱理事会可疑和掉期交易数据库被用于查明非法活动(包括腐败)相关交易。

   菲律宾跨国犯罪中心是国际刑警组织案件的联系机构,菲律宾国家警察局是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央局。菲律宾国家警察局推动与外国警察局之间的人事交流,包括通过谅解备忘录推动。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开展人事交流的目的是获得与跨国犯罪有关的培训和最佳做法。菲律宾国家警察局向国外派出了专员,也接待了外国专员,还为一般刑事案件设立外国“工作台” 。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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