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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实施《公约》第48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2/1 12:47:01 人气:5 评论:0

   爱沙尼亚法律允许警察实体(安全局、警察局和边防警卫队)和外国警察部队通过各种平台或网络自行交换资料。通过欧洲刑警组织和国际刑警组织,在其他国家安排了联络警官。此外,金融情报部门通过埃格蒙特小组与外国对应机构合作。爱沙尼亚和其他国家在犯罪所得和财产动向、追踪和追回资产方面开展执法合作。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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