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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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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实施《公约》第47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1-30 15:10:18 人气:6 评论:0

   虽然联合王国当局指出,联合王国有可能向其他管辖权移交诉讼或接受此类移交,但联合王国似乎不具备执行此类移交的任何具体立法或条约机制。按照联合王国的现行做法, “诉讼的移交”仅仅是英国检察机关接受国外文件进行核查。若联合王国存在独立的管辖权依据,检察机关可酌情进行起诉。在这类情况下,证据是经由传统司法协助程序获得的。因为国内程序和准则提供了实用依据, ,联合王国据此可以接受也确实接受了将外国法域的待决案件在英国起诉的请求,因此审议的结论是,联合王国符合《公约》第 47条。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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