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移交是根据《欧洲刑事事项程序转移公约》(1972 年)和《欧洲刑事事项互助公约》(1959 年)第 21 条以及双边条约进行的。《刑事诉讼法》对国内转移刑事诉讼程序的程序作了规定。接收同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证据的案件中遇到的一个实际困难是证据的翻译,这项工作需要时间和额外资源。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事诉讼的移交是根据《欧洲刑事事项程序转移公约》(1972 年)和《欧洲刑事事项互助公约》(1959 年)第 21 条以及双边条约进行的。《刑事诉讼法》对国内转移刑事诉讼程序的程序作了规定。接收同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证据的案件中遇到的一个实际困难是证据的翻译,这项工作需要时间和额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