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秘鲁实施《公约》第45条

录入者:hiq 日期:2016/11/20 23:09:09 人气:5 评论:0

     秘鲁已经缔结了若干关于被判刑人移管的条约。此种人移管也可能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然而,移管因《公约》所载犯罪而被判刑之人的请求,还没有提出过。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