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约》确定的犯罪若全部或部分是在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专属经济区内在悬挂该联邦船旗和由该联邦注册的船只上或该联邦政府的任何航空器上实施,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则对其拥有属地管辖权(《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法典》第 18 编第 104 条)。积极和消极的属人管辖权得以部分确定,侧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因此,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可将其管辖权扩大到包括侵害在职或正在履行公务的国家公务人员的犯罪或此类人员犯下的罪行。密克罗尼西亚联邦也可对危害本国的犯罪和在本国境外实施的行为行使管辖权,条件是当事人共谋、造成、协助或教唆他人在联邦内实施犯罪,或者企图在联邦境内造成刑法禁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