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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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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实施《公约》第42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1-8 16:34:54 人气:6 评论:0

加纳对《公约》第四十二条提及的大多数情况规定了管辖权,以下情况除外:针对其某位国民而实施的腐败罪行;参与或企图参与加纳境外进行的洗钱行为;针对国家而实施的罪行;被指控的犯罪分子处于其领土范围内且加纳未对其进行引渡的罪行。加纳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对其国民所犯罪行的管辖权。当刑事诉讼程序可能在加纳及另外一个国家启动或进行时,加纳会征求对方国家中央机关的意见,为诉讼程序确定合适的地点。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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