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西班牙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7 22:27:33 人气:4 评论:0

  西班牙规定对根据《公约》确定的犯罪的诉讼时效期间最低为5 年,有些情况下为10 年。虽然10 年是足够长的时间,但5 年诉讼时效是否适宜取决于延长/中止诉讼时效的可能性和实际应用情况。西班牙没有任何法规规定当被指控罪犯已规避司法制裁时延长或中止诉讼时效期间。在西班牙法律制度中,藐视法庭罪不会导致中断或延长诉讼时效。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