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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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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7 21:39:55 人气:4 评论:0

 《刑法》第12 条涵盖协助及教唆、便利和参谋实施。该条指出,任何人教唆他人犯下罪行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协助犯罪也构成刑事罪行。
 《刑法》第15 条将犯罪未遂(及参与犯罪未遂)定为犯罪。仅仅准备实施腐败罪行未被定为犯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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