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45 条对“主犯”和“共犯”进行了定义,第46 至48 条对教唆和同谋责任作了规定。
未遂被定为一种犯罪行为(《刑法》第24 条),适用的惩罚相当于犯罪既遂适用的惩罚,而不论惩罚减轻与否,但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可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过,哥斯达黎加尚未将《公约》规定的犯罪的预备定为刑事犯罪。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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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刑法》第45 条对“主犯”和“共犯”进行了定义,第46 至48 条对教唆和同谋责任作了规定。
未遂被定为一种犯罪行为(《刑法》第24 条),适用的惩罚相当于犯罪既遂适用的惩罚,而不论惩罚减轻与否,但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可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过,哥斯达黎加尚未将《公约》规定的犯罪的预备定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