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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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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7 13:35:52 人气:5 评论:0

  《刑法》对大多数参与《公约》所确立犯罪的形式处以刑罚。因此,教唆(第30 条)和共谋(第31 条)均可处以刑罚。协助犯罪被归入参与共谋实施犯罪的形式。《刑法》第26 和27 条对实施《公约》所确立的犯罪未遂作了规定。一般说来,准备行为在巴拉圭刑事司法制度中不会被处以刑罚。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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