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七条是通过1997 年《刑法法》第7 条、2010 年《刑事司法(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法》第7、9 和10 条以及2006 年《刑事司法法》第71 条予以实施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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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七条是通过1997 年《刑法法》第7 条、2010 年《刑事司法(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法》第7、9 和10 条以及2006 年《刑事司法法》第71 条予以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