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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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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实施《公约》第27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7 13:21:16 人气:6 评论:0

 《刑法》第93 条和第96 条对参与犯罪作了规定,而第86 条和第87 条对犯罪未遂作了规定。该法将重罪未遂定为刑事犯罪,而未将轻罪未遂定为刑事犯罪,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此,对实施《公约》列明且阿曼定罪的若干罪行未遂不能予以处罚,这些罪行包括:贪污、挪用或转移财产;影响力交易;滥用职权;窝赃;以及妨碍司法。
  根据阿曼立法,准备实施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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