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马尔代夫第1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8-28 15:39:09 人气:14 评论:0

马尔代夫未将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贿赂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公约》第十六条)。

Maldives has not criminalized the bribery of foreign public officials and official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rt. 16 of the Convention).

    标签:
    上一篇: 阿富汗第29条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