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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4 18:36:28 人气:8 评论:0

   莫桑比克法律认可法人刑事责任的原则。《刑法》第27 至30 条对刑事责任作了规定。第15/1999 号《信贷机构法》(第95 条)载列了类似条款。
   法人责任不排除相应组织成员在处理管理费用方面的个人责任,也不排除依法或自愿代表这些组织行事的人员的个人责任。
   莫桑比克未援引其他适用于法人实体的制裁,因此尚无法分析这些条款的成效。
  《刑法》第70 条明确规定将解散集体实体作为一种制裁手段。
   莫桑比克未规定法人的行政责任或适用制裁。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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