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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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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拉斯共和国实施《公约》第2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1-2 20:08:10 人气:5 评论:0

  《刑法典》第366、366-A 和394-Q 条以及《反洗钱特别法》第36 和43 条确定了法人的刑事责任。对洗钱行为处以洗钱数额100%的罚金。如法人被用来实施犯罪,则招致刑事责任,但不影响相关自然人的责任(《刑法典》第34-A 条)。
   同时也产生刑事处罚,例如,取消登记(《商法》第16 条)或中止参与公共采购(《公共采购法》第140 条第4 款)。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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