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宪法》界定的有限情况下才可以追究法人的刑事责任。多部法律规定了法人的民事和行政责任(第8884/94 号法律、第8666/93 号法律和第8429/92号法律)。
2013 年8 月颁布的第12.846 号法律(“公司责任法”)规定了法人对损害国家或外国公共行政行为所需承担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法人可被追究责任的罪行清单中不包括洗钱罪。审议专家指出鉴于统计数据有限,无法评估洗钱案件中的执法程度。
2013 年第12.846 号法律对法人的行政和民事制裁作了规定。
2007 年12 月,总审计长办公室建立了制约供应商的行政程序委员会,以提高条款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