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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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建议研究有否可能引入一项与第 20.000 号法律第 21 条所载规定相类似的规定,以便确定被判犯下腐败相关罪行的人员是否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