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赞比亚实施《公约》第40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30 21:37:49 人气:6 评论:0

《反腐败法》还重点关注调查腐败做法的各种途径(即在没有法院令的情况下开展调查)、扣押财产、保管和退还被扣押财产、限制财产的处分,也包括由第三方的处分(第 50-57 条),以及调查银行记录的权力(第 52 条)。实际上,认为《证据(银行账目)法》被用于获得法院令查阅银行记录。《银行和金融服务法》第 50 条规定了商业操作及公众交易的保密性。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