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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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2002 年关于洗钱入罪的第 4 号《联邦法》第 12 条被称作国内洗钱案件调查中克服银行保密法障碍的一个例子。审议人员欢迎这项规定,并提倡对洗钱以外的腐败罪行的调查采取相似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