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的法律从广义上对贿赂作了规定,因为《 2003 年法》的相关条款没有对“公共”和“私营”加以区分;在“履行职能责任人”方面,“任何人”都可能实施第 14 至 16 条的主题“主动腐败”。因此该条符合*《公约》第十五条第㈠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㈠项的规定。依照《公约》第十五条第㈡项、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一条第㈡项,术语“任何人”也在“被动腐败”方面使用。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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