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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实施《公约》第40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27 22:06:58 人气:5 评论:0

检察官可要求任何金融机构直接生成银行和财务记录(《刑事诉讼法》第 46 条之四)以及启动资产追查程序。比利时国家银行编制了一本载有所有银行账户持有人姓名的登记簿。然而,目前只有没收和扣押中央办公室以及财政主管部门可查阅该名单,藉此获悉它们必须要求从哪些金融机构获取信息(《1992 年税法》第 322 条第 3 款),登记簿每年仅更新一次。比利时已颁布了新法律(2016 年 7 月 1 日法)。根据新法律,比利时金融情报处理中心、检察官、(调查)法官和公证人也能查阅银行账户中央登记簿。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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