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乌干达实施《公约》第39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24 19:15:52 人气:11 评论:0

乌干达公共机构有广泛的权力与执法机构合作和共享信息,但指出在许多公共机构,信息共享不是一种长期做法。同样,乌干达没有鼓励本国侦查和检察机关与私营部门实体进行合作的具体既定政策,虽然在个案基础上与私营部门实体或民间组织举行案件会议。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