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情报股是行政型的金融情报单位;不调查案件。它成立于 2001 年,是埃格蒙特小组的成员。依据《恪尽职责法》,至多在收到金融情报股的可疑交易报告后的五个工作日结束前,应恪尽职责者应禁止从事可能阻碍或干扰法院任何命令的行为,除非金融请报股书面批准这种行为。《刑事诉讼法》第 53ff 条管理国家当局和官员之间的合作。《国家行政法》第 25(1)条也载有行政当局和法院互相协助的义务。所有相关的金融组织每季度与金融市场管理局和金融情报股举行会议。按照计划,金融市场管理局将在不久之后运行一个揭发人网站。公民没有举报义务,但有举报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 5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