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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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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第16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8-28 10:42:37 人气:19 评论:0

《刑法典》的各项条款依据贿赂交易的形式将公职人员的贿赂行为定为刑事罪,公职人员的贿赂行为包括行贿和受贿。这一法律框架被认为符合《公约》第十五条。载于第 118条中的官员的定义范围广泛,包括执行“公职”的人。上文提到的《外国公职人员腐败法》提及了外国公职人员的贿贿行为。《外国公职人员腐败法》还使得能够起诉密谋或试图实施贿赂、协助和教唆实施贿赂(共同点是有意实施贿赂)以及劝说他人实施贿赂的行为。 2013 年通过的《外国公职人员腐败法》修正案,除其他事项外,扩大了管辖权,加重了惩罚,并将废除把疏通费作为贿赂禁令例外情况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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