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定在各执法机构之间已经实施,联合侦查在需要时进行。国家协调委员会已成立,但协调仍然有限。腐败问题局领有处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腐败问题的任务授权。金融情报机构协调与私营部门(主要是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并协调金融机构的监督工作。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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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合作协定在各执法机构之间已经实施,联合侦查在需要时进行。国家协调委员会已成立,但协调仍然有限。腐败问题局领有处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腐败问题的任务授权。金融情报机构协调与私营部门(主要是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并协调金融机构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