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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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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实施《公约》第39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23 21:02:15 人气:7 评论:0

金融机构和执法机构之间就腐败犯罪开展的合作由《关于打击犯罪收益合法化(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2009 年)进行规范,该法制定了关于处理可疑交易的协议。公民如果向执法机关举报、包括通过电话热线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腐败犯罪,可获得单一货币形式的酬金奖励(2012 年 8 月 23 日第 1077 号政府决定)。哈萨克斯坦已经提供了关于基于通过电话热线接获的举报而作出的刑事立案和开展的行政行动的统计数据。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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