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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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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实施《公约》第38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20 22:05:14 人气:5 评论:0

关于国家机关之间的合作,公职人员道德操守委员会、监察员和公共管理局会跟踪并调查关于腐败行为的指控,以及将案件提交警察或总检察长以进一步采取行动,但是这些机关并没有义务这样做。当局指出,在实践中,总检察长办公室会跟踪接触转交案件的机关。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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