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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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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实施《公约》第38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20 21:43:58 人气:6 评论:0

就国家机构间的合作而言,《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条例》第 5 条要求主要监管机关向委员会提供其管辖权内的任何金融或行政意见。该条款还要求隶属委员会管辖的所有机构对委员会质询和评论作出答复,并就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向委员会报告。《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要求所有公职人员执行司法机关的命令。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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