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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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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实施《公约》第25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20 21:00:57 人气:6 评论:0

  《刑法》禁止对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成员,或其近亲属实施暴力行为,且禁止破坏其财产。还禁止利用暴力等阻碍证人、受害人、专家、笔译员或口译员作证。此类行为可判处5 年监禁。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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