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了报告目击到的或某人知晓的犯罪的义务。此条款还适用于公职人员。《保护公共资金和避免利益冲突法》第 5 条规定政府官员有义务立即报告任何与公共资金相关的违法行为。《国家财政和行政监督法》要求各机构受国家审计机构的监督,以报告任何财政或行政违法行为,并在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嫌疑或犯罪时,告知公诉机关(第 23 和 24 条)。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 73条,所有公共主管部门都有义务响应公诉机关的请求。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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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关于国家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了报告目击到的或某人知晓的犯罪的义务。此条款还适用于公职人员。《保护公共资金和避免利益冲突法》第 5 条规定政府官员有义务立即报告任何与公共资金相关的违法行为。《国家财政和行政监督法》要求各机构受国家审计机构的监督,以报告任何财政或行政违法行为,并在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嫌疑或犯罪时,告知公诉机关(第 23 和 24 条)。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 73条,所有公共主管部门都有义务响应公诉机关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