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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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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实施《公约》第24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9 17:48:25 人气:4 评论:0

    窝赃和持续保留财产被作为洗钱罪和收受钱财罪的要素予以定罪;不过,“收受钱财”罪明显限于“由他人以针对财产的典型非法行为的方式获取的”财产。因此,该罪行不符合《公约》第24 条的要求,因为大多数根据《公约》确立的罪行并不属于财产犯罪。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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