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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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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实施《公约》第38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8 11:00:54 人气:8 评论:0

机构间合作义务载于管辖警察部门、检察院和司法机关的法律中。另外,谅解备忘录对检察院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进行监管。国家警察署与欧洲反欺诈办公室、国际刑警组织和欧洲警察署开展合作。自 2010 年以来,警察部门与匈牙利透明国际就私营部门问题签订了一份合作协定。国家警察署经济犯罪司的反腐败股是匈牙利非政府组织和外国组织的联络点。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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