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加纳实施《公约》第38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8 10:56:43 人气:10 评论:0

在国家机关之间的合作方面,人权和行政司法委员会与经济和有组织犯罪办公室共享信息不受限制,而且二者可以建立联合小组。警察署、经济和有组织犯罪办公室以及金融情报中心有必要展开密切的协调,因为警察不能冻结和扣押资产。金融情报中心已经与其他国家机关达成了几项谅解备忘录。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