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犯罪所得惩罚监管法》(《犯罪所得法》)(第3 和第4 条)将洗钱和窝赃行为规定为犯罪。《刑事法》第32 条第1 款、第30 条和第31 条第1 款涵盖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㈡项2 目规定的一些要素(即参与、协同、共谋实施、协助、教唆、便利和参谋实施)。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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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隐匿犯罪所得惩罚监管法》(《犯罪所得法》)(第3 和第4 条)将洗钱和窝赃行为规定为犯罪。《刑事法》第32 条第1 款、第30 条和第31 条第1 款涵盖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㈡项2 目规定的一些要素(即参与、协同、共谋实施、协助、教唆、便利和参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