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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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适用于西岸的《刑法》第83 条将窝藏犯罪或重罪所得的行为定为一项单独罪行。在加沙地区,《反洗钱法》第2(1)(b)条规定适用于洗钱罪。上述《刑法》草案也规定此类行为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