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Tags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 正文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联系我们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各国文本对照内容

瑙鲁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5 21:56:45 人气:10 评论:0

瑙鲁没有制定措施鼓励被告和参与实施犯罪行的个人配合调查和起诉并根据《公约》第三十七条提供证词或证据。

    标签:公约实施
    评论信息
    我要评论
    网站首页 | 各国实施 | 在线留言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