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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达加斯加实施《公约》第23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5 18:31:14 人气:4 评论:0

   根据第2004-020 号法第1、2、3 条和第30-35 条,洗钱属刑事犯罪,且是自主犯罪。
   马达加斯加使用“所有犯罪方法”,包括上游犯罪的所有罪行,其中包含在国外实施的所有犯罪。在国外实施的犯罪必须在两国都构成刑事罪,“除非另有规定”。可通过条约规定例外情况,但目前尚无任何此类协议。罪犯本身也可能是前上游犯罪的犯罪者。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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