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2010 年第4 号法律第1 条解读的第72 条公布了《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反洗钱法》),把为犯罪所得洗钱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卡塔尔将洗钱犯罪未遂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反洗钱法》第72 条)。充分涵盖了其他辅助罪行(《反洗钱法》第2 条和《刑法典》一般规定(参与:第40条;共谋、教唆、便利和怂恿:第39 条;协助:第38 条))。
在确定上游犯罪时,卡塔尔采用混合方法。依据《反洗钱法》第2 条,除了罪行清单所列的罪行之外,上游犯罪还包括所有重罪以及卡塔尔签署和批准的国际公约涵盖的所有罪行。如果符合两国共认犯罪,上游犯罪则包括在卡塔尔国内外犯下的罪行。
《反洗钱法》第2 条明确将自我洗钱定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