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方面,《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1 款对提供相关信息者予以免于起诉问题做出了规定;协助剥夺犯罪者的犯罪所得问题没有明确提及。《反洗钱及其他资产法》第 4 条载有特殊规定。未对向其他缔约国主管当局提供协助与配合时减轻处罚问题做出规定。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方面,《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1 款对提供相关信息者予以免于起诉问题做出了规定;协助剥夺犯罪者的犯罪所得问题没有明确提及。《反洗钱及其他资产法》第 4 条载有特殊规定。未对向其他缔约国主管当局提供协助与配合时减轻处罚问题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