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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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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实施《公约》第37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12 17:19:19 人气:5 评论:0

公务员可因其被指控涉足任何犯罪而被暂时停职,一旦启动刑事诉讼,该公职人员的职务即告自动中止。此外,对于被判犯有任何可受到超过特定最低限度的处罚的罪行的公务员,将在判决之日后予以开除。对于被判犯有涉及道德败坏行为的罪行并且被判两年和(或)两年以上监禁的人员,《宪法》还规定其在被释放后五年内无资格参加议会选举。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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