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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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1990 年《国家经济体系扰乱行为处罚法》和《伊斯兰刑法典》及《加重处罚法》涉及私营部门行贿受贿的部分情形;然而,非法获得资产等一般刑事规定被用来涵盖这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