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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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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实施《公约》第21条

录入者:js 日期:2016-10-11 22:10:25 人气:9 评论:0

      私营部门中贿赂无论是行贿(《刑法》第294b 条)还是受贿(《刑法》第294a条)都被定罪。2相关国家当局证实,新《刑法》使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索要或收受贿赂……(受贿)”和“向他人提出、许诺或给予贿赂(行贿)的任何人”的表述,将可能的罪犯范围扩大,不仅局限于“法律实体内处理经济业务交易的负责人员”。审议组认为后一个确认有利于确保充分遵守《公约》第21条。
     审议组在评估关于私营部门内贿赂的国内法律框架条款时提出的一个问题与受贿者企图或实际受贿行为相关。尽管《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21 条涵盖受贿者“违背职责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所有情况,但《刑法》第294a 和294b 条却要求受贿者的行为“给其所代表的人带来损害”。损害要素保留在新《刑法》的相关条款(第252-253 条)中。审议人员认为,该条款似乎不必要地缩小了《公约》的要求范围,在描述该罪行时添加了一个额外的构成要素。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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