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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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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亚新几内亚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9 22:18:07 人气:10 评论:0

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尚未获得国会的批准。该委员会将成为巴布亚新几内亚主要的反腐机构。迄今为止,该任务授权散布于各政府机构。监察委员会是依照领导法监管领导人行为的一个机构。金融情报单位是依照犯罪收益法而设立的,它于 2007 年成立,隶属于警察部门。它接收、分析并在必要时调查由金融机构提供的可疑交易报告,金融机构有义务在 3 个工作日之内提供这类报告。金融调查单位并非艾格蒙特小组的成员,但是与本地区的若干国家订有谅解备忘录。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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