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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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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实施《公约》第36条

录入者:xyq 日期:2016-10-7 22:11:51 人气:14 评论:0

反腐败独立委员会的职能包括:教育公众反对腐败;受理和审议已犯下腐败罪的任何指控;侦查或调查任何腐败行为;就消除腐败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向任何公共机构提供咨询和协助;侦查和调查可能参与洗钱或涉嫌交易的任何事项。因此,鉴于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对任何腐败行为进行调查,该委员会起着预防和执行的作用。已建立一个议会委员会,对反腐败独立委员会进行监督。经公共检察署署长同意,反腐败独立委员会可以将其调查的案件以及公共检察署署长送来的案件提交给毛里求斯中级法院。

    标签:公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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