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5-1 条和第 445-2 条将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定为犯罪。《商业法》第 L.241-3条和第 L.242- 6 条(滥用公司财产)和《刑法》第 314-1 条(违反信托)涉及私营部门中的侵吞财产。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实施研究课题组
电 话:0731-88664106
传 真:0731-886641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第 445-1 条和第 445-2 条将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定为犯罪。《商业法》第 L.241-3条和第 L.242- 6 条(滥用公司财产)和《刑法》第 314-1 条(违反信托)涉及私营部门中的侵吞财产。